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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湘潭站1月1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樊艷琴)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,近年湘潭市每年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。2013年12月31日,我們從湘潭市人社局瞭解到,湘潭市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漲,由之前的城區最低工資標準1050元/月調整至1265元/月,上調比例達20.47%,膠原蛋白上調幅度為歷年最大。
  根據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和湘潭市經濟發展水平,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,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,湘潭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265元/月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.5元/小時;湘潭縣、湘鄉市、韶山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1商務中心45元/月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.9元/小時。
 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相關負責人介紹,歷年湘潭市最低工資標準選定的慣例是:市城區取省標準第二檔,縣(市)取省標九份民宿準第三檔,但這次調整的標準均提升了一個檔,這既是長株潭一體化的要求,也是根據科學測算和執行實際情況做出的決定。
  “這次調整幅度是湘潭市歷年最大,達到了省內最高水平,但與沿海地區相比仍處於中等水平。”勞動關係科相關負責人表示,增加最低工資提高了勞動者的最低保障,各企業單位應按照最新調整的工資標準嚴格執行,人債務整合社部門將進行檢查,對執行不到位的予以行政處罰。  (原標題:湘潭市最低工資標準又漲了 城區月工資1265元“打底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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